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和《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水务郊[2018]53号)规定,北京市海淀兴华农工商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了海淀区东升镇马坊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该项目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该项目验收材料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海淀区东升镇马坊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
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升镇
建设单位:北京市海淀兴华农工商公司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北京地勘水环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地勘水环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