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吕家营村安置房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地块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吕家营村,总占地面积为157217.92m2。通过人员访谈和历史影像调查,项目用地范围内历史上主要为村宅基地、停车场、家具仓库、河北大库、电碳厂、办公楼、北京东方四环汽车检测场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开展该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据污染识别调查地块及周边800m范围内的潜在污染物为氨氮、石油烃、苯系物(苯、二甲苯等)铬、镍、汞、铅、锡等重金属、卤代烃(二氯甲烷等)、多环芳烃(萘、苯并[a]芘等)。
本次采样分析阶段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结合污染识别结果进行土壤采样布点,本次调查共布设55个土壤采样点及7眼地下水监测井,共采集土壤样品246件、地下水样品10件。土壤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氨氮+氟化物+锡+石油烃(C10-C40)+pH;地下水检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常规指标35项+其他土壤检测全项+甲基叔丁基醚。
根据土壤及地下水检测结果分析,调查地块土壤检测指标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地下水检测指标除总硬度、硫酸盐、硝酸盐、溶解性总固体及锰外均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本项目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调查地块调查工作到初步采样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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