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综合交通服务中心(换乘中心)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开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水务郊【2018】53号),2021年12月3日,由建设单位北京市延庆区交通局,组织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水评报告编制单位以及特邀专家组成会议组,召开了“延庆综合交通服务中心(换乘中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自主验收会”,会议形成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该项目验收材料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延庆综合交通服务中心(换乘中心)
项目编号:京发改(审)【2019】260号
建设地点:北京市延庆区
建设单位:北京市延庆区交通局
验收单位:北京市延庆区交通局
附件1:验收鉴定书.pdf
附件2:延庆综合交通服务中心(换乘中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正文.pdf
延庆综合交通服务中心(换乘中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附件.pdf
延庆综合交通服务中心(换乘中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附图.pdf
附件3: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